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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9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7    点击:

各系(中心)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一流本科教育,推进我院各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规范成果导向教育(OBE)机制,对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进行调整。流程及规定如下。

一、调整原则

以《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0版,试行)》为依据,重点支撑OBE理念的持续改进评价机制。

二、调整内容

1.培养目标

2.毕业要求及其分解指标点

3.课程矩阵

4.课程大纲

三、流程

1.各系成立包括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参加的培养方案调整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工作。

2.工作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调整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和课程矩阵。

3.各课程组在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调整课程大纲;大纲要通过工作小组的论证。

4.调整后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要通过至少3名校外专家的论证,专家中至少包含一名工程教育认证专家。

5.最终结果经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提交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

四、规定

1.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分解要体现各专业的特色。

2.课程矩阵中关键指标点的支撑课程要重点突出核心课程的作用。多课程支撑一个指标点的情况要说明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

3.课程大纲中要明确本课程所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本课程的课程目标;课程目标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

4.课程大纲中的教学内容要指明归属的课程目标。

5.课程大纲中的考核评价部分要分别对过程性评价和最终评价给出详细的量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