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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6-2017学年春学期听课记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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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6-2017学年春学期听课记录的通知

根据我校《河北大学听课管理办法》(校教字〔201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校教字(2015)13号)和《必发集团全部网站线路大全关于教师参加教学交流学习活动的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规定,现在向全体老师征集本学期听课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听课数量

(一)院级领导及系(中心)主任:至少5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

(二)一般教师:除赴外地读博、长期公派进修者,每位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

二、上交材料

(一)院级领导、院督导和系主任听课后填写附件1中的《院领导、院督导、系主任听课用表》,一式一份,需提交5份;

(二)一般老师听课后填写附件1中的《一般教师用听课表》,一式一份,至少需提交2份;

注意两类表格差异很大请务必选择正确表格填写。上述表格各项内容可以填写好电子内容再打印,但签字必须亲笔签写。

三、上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请将填好的听课记录(不需要电子版)直接交给学院教学秘书,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由于本次提交的材料将需要录入教育部统一要求的数据库中,因此请各位老师务必按时提交。

附件1:听课记录用表/Upload/file/20170329/20170329161063916391.zip

附件2:本学期课程总表/Upload/file/20170329/2017032916112297229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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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