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教学高端成果统计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安排,现对2017年度教学高端成果进行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按照《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校党字〔2017〕42号)执行。
二、工作步骤
1.请具备申条件的个人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准备各项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申请表》中的说明)。请同时填写附件中汇总表的电子版。
2.请各申请人携上述各项材料(含纸介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1月23日上午12点前交到C2-215,由学院负责初审和统一复审。
3.学院会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进一步汇总并报人事处进行奖励发放。
附件1:关于2017年度教学高端成果统计的通知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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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