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7-2018学年春学期实验项目运行表的通知
各任课教师:
《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是掌握学校实验教学运行的教学计划、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等各类信息的基本状态数据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务处)以此为依据进行实验教学运行的检查及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为及时掌握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运行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任课教师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完成各实验项目开设要求,以最大限度利用实验设备及技术条件为原则开设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分组原则上应符合基础实验30人一组、专业实验20人一组的要求,同时确保实验开出率达到95%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应占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实验项目(包括实验内容和实验方法)更新。
2.请各任课老师填写《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春学期本科生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附件1),并于4月19日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8093919@qq.com。注意我院教师担任物理学院、数学学院、医学部等其他部门实验的,同样需要填写本表格并提交。
3.表格新增了“实验项目名称+实验项目编号”一项,该项以往表格仅填写“实验项目名称”,新表格需在同一表格内填写“实验项目编号”,“实验项目编号”自行编写即可,命名规则为“课程号+两位项目顺序号”,例:课程号为130046的过程控制实验,第二个实验为“模拟PID单容水槽液位控制系统”,则该实验项目编号为:“13004602”, “实验项目名称+实验项目编号”一栏则填写“模拟PID单容水槽液位控制系统13004602”,以此类推。课程号和课程名称请严格按照附件3中字样填写,不得简写、错写。
4.表格新增了“实验室统编名称、实验室编码”两项,请根据实验开展实际情况,参照附件2中的房间号,如实填写对应的实验室统编名称和实验室编码。如附件2中找不到您开课实验课对应的房间号,说明该实验室房间尚未编码,这种情况下“实验室统编名称、实验室编码”两项直接都填写实际上课的房间号即可,后期再由学院统一编码。
5、如实验采用了虚拟仿真技术和网络技术,进行的是仿真远程网络实验,请在“是否网络实验”一列写“是”,其余写“否”(仅使用了虚拟仿真技术但未使用网络远程技术的、或者相反的实验,本项也写否)。
6.请各位老师务必保证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注意上课时间必须按实际填写,学院将按此表进行督学检查及统计工作量。时间填写示例:“下午2:30-5:05(3学时)”,注意必须标注学时数,每个学时时间不少于45分钟;“同时组数、每组人数、循环次数”等数据务必准确无误,各项数据的含义详见附件1的相应示例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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